2022.03.24来源:www.sywxkt.cn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东盟分局以马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马某。
2022年2月26日14时许,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某工厂内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后,南宁市公安局东盟分局迅速出警,于同日将犯罪嫌疑人马某(男,南宁市人)抓获归案。
2月27日上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指派员额检察官介入案情,会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进行案情分析研讨,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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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武鸣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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