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青岛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青岛市公安局市侦查监督院与办公室合作成立揭牌仪式。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办法》,指导监督与办案实施的实施,密切监视侦查与监督机制,密切监视人民群众协作,市提高质效监测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成立侦查区合作、市公安局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南分局局长建辉为侦查监督与配合办公室揭牌。
侦查与协作在公安局南分局办案指挥下,侦查轮值守制度,由市南人民检察院第一、市南分局法制部门指派的监察区监察与公安分局指定的部门的监督针对简易刑事案件,积极与实体“从宽”相的“从快”办案模式,履行速裁程序“应用尽全力”。办市南案办案中心用案中心的优势,推动与刑事案件速裁处的“设立”,共同设立刑事案件速裁处同时政策调查揭露犯罪嫌疑人,提高犯罪调查的影响力。适用非押押强制措施,促进办案提质增效。
市交通监察院与青岛市公安局共同组建侦查执法大队,与市南区公安大队配合侦查,加强人民群众类的侦查与配合。类案件案件的集中侦查可以提前审查、进一步派送,对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进行调查,集中执行、集中审查、集中分流,提高速审办案质量。副检察长陈寒、市南交警大队长徐强出席了签约仪式,并当当了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交警大工作会交警大队侦查牌与第一支警队合作挂牌办法,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部杨伟同志、市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等参加了挂牌仪式。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监督侦查工作,配合配合行检为侦查机,实施“在监督中,在中查”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侦查协同机制,促进执法和协作协作机制规范化水平。
(大众客户端记者薄克国通讯员陈冰寒赵璐报道)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